只会在被怀疑对象和以前的犯罪档案中查找,再怎么说也怀疑不到我路人甲的头上。
第二、在那种情况下,于萌萌肯定把我当做了彪,即便是报警也是一笔糊涂账。
彪是知道有个第三者存在的,但是一则他根本没见过我的样子甚至没听过我的声音,再则他的说话不会有人相信,起码于萌萌就不信。
第三、于萌萌最后的时候虽然暴怒的大喊大叫,但其语气中明显带着息事宁人自认倒霉的意思。
第四、即便是以上的假设都不成立,最后自己被抓到,对簿公堂的时候也大可以抵赖。
因为所谓强奸是指强行和异性发生性行为,而于萌萌遭绑架、毒打和束缚都不是自己干的,这些在录像上是有证据的。
只是她双手的绑缚有了变化,而这也没有证据显示是我做的,站在局外人的角度,很可能认为是彪为了行淫方便而改的。
自己唯一做的事情只是和她发生了性关系。
也就是说事到临头自己大可以推说是因为英雄救美,而美女主动投怀送抱,心甘情愿给我干的。
当然这样做实在有损阴德,但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,事到临头的话也说不得了。
想到这里我心中一阵阵窃喜,又想起了当时如癫似狂般大快朵颐的快感,那种滋味……男人永远无法忘记。
第三节也有拾遗今天是我来到大连的第十二天,也是我拔了于萌萌头筹的第八天,更是我恢复以往的纸醉金迷生活的第三天。
在这三天里,我依旧游离于大连城中各大酒吧、舞厅、夜总会等娱乐场所,期望能有类似的际遇。
但是那么巧的事情哪能天天碰到?三天以来,我没找到任何乐趣,当然我没有再花钱买色。
琼浆这东西,你喝了一次之后会发现,世界上所有的矿泉水都是索然无味。
令我没想到的是,我的琼浆竟然再一次从天而降,而且比上一次更加清澈甘甜。
又一次的夜幕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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