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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奇缘(更新至第二卷29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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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93(第2/7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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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6人(38人未遂),多数还并行实施了抢劫。

    一个农夫在17年间,竟然疯狂、大胆勇敢的连续强奸、抢劫一百多名留守妇女,其丧失人道的恶劣和卑鄙令人震撼;而犯罪分子连续作案十多年并能逃出法网,不能不使人感到极大惊讶。

    从报道中可以看到,众多农村留守妇女遭强奸后,大多选择了做“沉默沉静的羔羊”但是在客观上,对于强奸这样的案例,女性维权的本钱甚高。

    或许会有人以为,女性受到性侵害尤其是遭遇强奸,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    实在,抱有这种想法主意的人其义愤心情可以理解,但无邪的思维未见得比那些留守农村妇女的“忍受”更高明。

    可以说,强奸案的报案率低,举世皆然,在人口众多的华夏国尤为严峻。

    女性选择沉默沉静、姑息强奸犯的事件,不仅发生在农村,在城市,包括学校、企业和事业单位也屡见不鲜,有些受过高等教育、甚至认识法律的女性,也经常选择哑忍和规避。

    由于被强奸者的证言往往被忽视、被怀疑,即使他们报案,不仅面对举证的难度和隐私被暴露的尴尬,而良多情况下因为强奸案的特殊性也难以获得正义,反而申明受损的风险却极高。

    这无疑是对受害妇女选择沉默沉静的发人深省的注解之一。

    其次,在维护自身名誉之下,受害妇女顾忌家人的看法,尤其是担忧社会评价,与遭遇被强奸一样皆出于“违反意愿”报道中,上百名农村留守妇女的身心遭到统一个色狼的摧残后,均选择沉默沉静,虽然与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、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等传统贞操观枷锁束缚有着紧密亲密的联系关系。

    但是,女人被强奸及其有关私秘一旦被现代传媒渲染,无疑或遭受家庭暴力的回敬,或饱受他人的质疑和褒贬,这种二次伤害岂非不是更让受害着有着尊严被剥夺的恐惊。

    君不见,前不久,河南栾川县大山深处一名15岁的女孩遭邻居多次强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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