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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奇缘(更新至第二卷29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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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19(第5/7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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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者。

    而一般人对有暴露癖的人则称之为“暴露狂”或“露体狂”根据传统心理学的解释:暴露者多为缺乏自信,与异性相处有困难者,于是以向异暴露癖。

    性露出身体部分,让对方受惊或受人注目而得到性快感,是一种性欲倒错。

    常见的暴露症状、行为:1、经常在镜子前裸露;2、刻意在阳台、屋顶等地方裸露;3、刻意打开门或窗户进行裸露;4、在异性经常过往或聚集的地方裸露。

    在大部分国家均禁止人们随意于公众地方暴露性器官,因此露体亦是一种性犯罪。

    在台湾随意裸露身体是处犯妨害风化罪。

    对于怎样为之“裸露”不同国家、不同文化及不同宗教背景都有不同的定义:严谨如伊斯兰国家里,女性不能让其他人看到她的皮肤,而普遍来说,女性都不能穿着短袖衣服或热裤,但对于南欧及南美国家来说,当地女性在沙滩日光浴时赤裸上身,并不会被认为是裸露。

    而非洲一些民族的传统服饰是没有上衣的,女性在平日也会露出乳房。

    因此,裸露的定义其实比较暧昧。

    不过,基本上无论在任何国家或地区,都不能在公众场合把性器官暴露,尽管仍然在某些地区对于“乳房是否性器官”会有争议。

    在某些场合,活动的参与者都会裸露身体。

    不过,这些行为却并非暴露狂的行径。

    抗议活动:有动物保护组织经常都会在皮草或动物毛展览场地裸露身体示威,示威者以“宁愿光脱脱,不愿毛茸茸”及向皮草泼红色染料,来指责为了谋取动物的皮毛的血腥行为。

    天体主义者:天体主义者认为裸体是人类最自然的形象,所以会在特地的场合裸露身体,以求亲近大自然。

    对衣物敏感者:亦有某种病患者由于对衣服纤维敏感,而不可以穿任何衣服。

    这些病人需要在特殊的保护环境中裸体生活。

    看着故意在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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